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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创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心系百姓责任在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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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8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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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记者 杨 峥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被列为省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之一。 为进一步抓好抓实这项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7个督查组,于今年9月15日至26日,分赴全省16个州市开展“全省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深入一线重点抽查、明察暗访、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共实地抽查32个县(市、区),深入135个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现场访谈。 督查结果显示,全省各州市政府严格落实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高度重视,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1至9月,全省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创新监管模式 建立长效机制 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及举报奖励制度 本次督查发现,各地在创新监管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均有亮点。 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保山市建立乡镇“八有一无”、村级“四有一无”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玉溪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信用体系试点县等创建工作,切实抓好“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监管责任网”建设,目前已创建农家店882个,农家店综合配送率达76%。 红河州正努力做到县(市)有食安委、乡(镇)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村有食品安管员、信息员。河口县、蒙自市挂牌成立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州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设协管站。目前,玉溪市已有食品安全协管员538人、信息员3619人。食品安全员和信息员为开展农村重大民族节日、红白喜事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提高了预防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玉溪、保山、红河、大理等州(市)出台了加强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办法。至目前,大理州累计开展农村宴席厨师培训138期,培训厨师9989名,在99个乡镇910个村(居)委会实行了宴席申报备案和责任承诺制度,在23个乡镇66个村(居)委会实行了固定宴席场所管理,累计备案数达34995户次,有效预防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德宏州突出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食品安全源头的监管,全面推行“工商+行业协会+批发商+零售商”的食品配送监管模式。采取统一备案、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承诺“五个统一”工作措施,把具备合法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配送企业和配送车辆按照“一车一牌一号一档”纳入工商机关登记备案,进一步深入推行“一票通”制度。 德宏州瑞丽市、普洱市孟连县等边境县市,针对边民互市进口食品的特殊性,以及没有中文标识、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很难追溯源头的问题,严把边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切实做到边境食品经营证照齐全有效,落实完善进货查验、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边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五项制度。瑞丽市、孟连县成立了进出口食品行业协会,将所有进口食品由协会组织送检合格后,统一印制中文标识和说明发给食品经营户在边民互市食品包装上加贴。同时,规范外国食品进出口渠道,有效维护边境地区食品安全和市场稳定。 为了强化社会监督,更好地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些州市建立起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如楚雄州和昆明市,分别率先于今年6月27日和8月9日出台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昆明市由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举报奖励经费,重奖食品安全举报人。 加大资金投入 加强环节管理 各州市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一张网 督查结果显示,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食安委主任的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形成了“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在此基础上,各州市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强化部门联动和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转。特别是对于监管难点——小作坊生产,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普洱市宁洱县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执法。 各级政府逐年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玉溪市级财政上半年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55万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两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87.56万元;普洱市安排落实工作经费151万元;其他各州市也普遍有相关措施。 各厅局加强了对食品生产、流通、进出口等各环节及餐饮企业的监管。在生产加工环节上,省质监局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等监管制度,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有了较大提升;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打假力度,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 在食品流通环节上,以集贸市场、超市、批发点为重点,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购销情况登记制度。在全省推广德宏芒市配送体系建设经验,不断规范农村地区超市、食杂店的进货渠道和经营行为。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和星级示范店”创建活动。目前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店9933户,其中农村7737户。星级示范店已创建1148户。 在食品进出口环节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基地进行清查,组织了对昆明机场航空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卫生许可管理和分级管理;加强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管理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等。 对于餐饮企业,各地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及食品采购索证制度,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城郊结合部、农家乐、旅游景点、交通沿线餐饮业及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等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全省餐饮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立案数29件,没收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68.2公斤,罚没金额3.22万元。 全省还加大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检力度。今年以来,加大了对农药残留、瘦肉精、三聚氰胺、乳品质量、地沟油、食品添加剂、“一次性不合格筷子”、葡萄酒和白酒、食用油、聚碳酸酯饮用水罐、火锅底料、馒头、塑化剂、干菜、辣椒粉、花椒、红糖、豆瓣酱、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的专项抽样检验和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西双版纳州制定了《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制度》。对于坑农害农的假农资问题,全省上半年共查获假冒伪劣农资1703724公斤、239台件,货值金额550万余元,捣毁制假窝点两个,挽回经济损失745万余元。 监管成效显著 薄弱环节尚存 稳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督查发现,尽管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如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综合协调机构建设有待加强,部门监管职能调整步伐过慢,法规标准不够健全,经费投入不足,监管力量匮乏,检测能力薄弱等。 例如,瑞丽市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239户,但仅有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两名,其中1人还是借调人员。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现有检测机构大多存在检测设备条件差、检测设备配置不全、数量不足、技术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造成基层监管人员往往仅凭眼观、手摸对市场进行检查,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含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无法检测。 另外,我省的无公害农产品农业标准化程度较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小、散、弱,设备工艺落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主体责任意识差等问题。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民族地区还普遍存在食用生肉、生撒皮等民族食俗,存在寄生虫病、消化道疾病等食源性疾病隐患。我省每年因误食野生毒蕈或有毒植物中毒死亡人数占到全省食物中毒死亡人数的近50%。 这些食品安全隐患是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特殊性问题,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所在。 督查组认为,我省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充实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加快推进州(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明确各级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有力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应抓紧编制《云南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及时启动《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的修订工作;开展云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整合和制定工作,对备案后的标准进行跟踪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备案或撤销备案;加强食品安全政策调查研究,抓紧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持续增长机制,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逐步充实、整合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立与监管职能相匹配、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执法力量。强化监管部门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检测水平,从而提升监管能力。 各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扩大监督检查的范围和频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针对有些地方地广人稀、种植养殖散乱差的情况,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料的监管。 应整合资源,建设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络,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逐步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云南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体系,使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心转向事前预先防范。 继续深入研究制定食品产业扶持政策,提高食品行业的规模化水平;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协会建设,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增强内部约束力;积极倡导诚信经营,促进行业依法规范经营。 督查组主要负责人表示,自2009年以来,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在工作中努力创新监管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但是,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云南日报记者 张子卓 田逢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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